記者陳穎/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求償150萬敗訴。(圖/翻攝鄭家純臉書)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2019年間發現高雄醫美診所在騎樓前,掛設她「18歲的禮物雞排妹」中的寫真照片作為廣告看板,因此提告求償150萬元,並要求拆除看板。如今最新判決出爐,求償150萬元敗訴遭駁回。多年的宿敵陳沂立刻在臉書發表,直言如果對方把她大腿整壞,「那這些年寫真集都靠修圖囉?」
雞排妹2012年以廣告代言換醫美診所免費抽脂手術,但後來認為對方印刷成實體廣告,而且沒有明定宣傳期限,覺得不合理,於是透過經紀公司溝通,結果沒有好結果,決定硬起來委任律師提告解約並求償150萬。一審智商法院判定,合約沒有規定使用規範,診所已經撤除廣告,但求償150萬元部分,則因難認是否故意侵害雞排妹該照片的重製權或肖像權,在二審時已確定駁回。
▲陳沂直來直往,有話直說。(圖/翻攝陳沂臉書)
陳沂表示,雞排妹當年為了拍寫真集,以廣告交換方式,找整形診所元和雅免費幫她整形,事後還公開感謝診所把她弄得很漂亮,沒想到多年後她竟告上法院,除了無權使用照片作廣告、求償150萬,她還說診所把大腿抽壞。陳沂則引用診所的回應:「這年頭什麼都能整型,唯獨人心難整」,更狠酸對方,「如果真的抽壞了,那這些年寫真集都靠修圖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