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魏君程報導
▲一名單身女子過世,留下現值約200萬元的不動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親人過世後遺產分配是不少家庭頭痛的問題。近日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有名單身女子過世,遺留不動產公告現值約200萬元,由於父母離世、2名哥哥債台高築未清,哥哥怕遭銀行查封,決定放棄繼承,最終是妹妹繼承該筆遺產。
據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一起案例,一名單身女子膝下無兒女,過世後留下現值約200萬的遺留不動產以及少許銀行存款,法定繼承順序依序為父母、手足、祖父母。由於該女父母過世,因此由2個哥哥、1位妹妹有繼承權。
不過,鄭文在指出由於2名哥哥有高額債務未清,若繼承不動產可能會遭到銀行查封追債,因此哥哥決定拋棄繼承權,讓妹妹得以繼承。但是妹妹有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因此擔憂若是繼承不動產,可能會喪失補助。
對此鄭文在表示,妹妹戶籍地在新北市,而新北市府對於中低受入戶的標準為,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不得超過650萬元。因此妹妹繼承約現值200萬元的不動產,未超過650萬元,不會影響中低收入戶的補助資格,妹妹最後繼承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