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有話直說,為自己爭取權益。(圖/翻攝鄭家純臉書)
「雞排妹」鄭家純2019年指控高雄整形整所,於2019年6月間在診所騎樓擺設她寫真集《雞排妹十八歲的禮物》廣告看板,侵害其著作權及肖像權,求償150萬元及拆除看板。一審認定雙方確有存在醫美療程換照片行銷的不定期授權關係,因此診所免賠但須拆除看板。二審認同一審見解,日前駁回鄭家純上訴,全案確定。鄭家純不滿被報導成自己敗訴,昨晚發文表示「與元和雅醫美的訴訟共有四件,兩件民事兩件刑事,我四件全贏,我要把文章置頂一個月。」
▲鄭家純認為自己官司全勝。(圖/翻攝自鄭家純IG)
鄭家純表示,她針對元和雅超出肖像合約範圍的不當使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金、拆廣告看板、解除合約,一審判元和雅要拆除廣告看板,並且合約從此無效,沒有金錢賠償,二審維持一審判決。自己雖沒拿到賠償金,但成功解除合約,對方再也不能使用她的肖像,而廣告看板更是早已拆掉。
鄭家純表示,還好自己一、二審時都沒答應和解,既然對方如此,那之前檢察官、法官認定沒有損害到元和雅商譽的文章她決定全部再發一次,「讓更多人知道你們是什麼水準的醫美診所,是怎麼對待那些被做壞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