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徐千晴判賠鄭運鵬15萬。
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2023年5月在臉書發文,指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服務處的徵才廣告,資訊未揭露充足「猶如詐騙集團」,使鄭提告求償並要求在臉書上道歉,最高法院今(1日)判決徐須賠15萬元。對此,徐千晴回應,公道自在人心,民眾自有判斷,台灣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也希望司法珍惜民眾對司法所剩無幾的信心。
徐千晴認為,針對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感到遺憾,民進黨發言人把「塞人」凹成「為國舉才」獲判無罪,而民眾黨發言人僅酸徵才像詐騙集團就判十五萬確定,更不用說執政黨跳票如此多的政見。
徐千晴指出,無獨有偶,近日在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與人稱「公衛文」的前助理王郁文判決中,同樣讓人對台灣司法判決的比例原則與量刑標準感到疑惑。
徐千晴說,司法是否還具有公正性,抑或已成為執政黨打擊異己的工具,其意在興起文字獄,她想公道自在人心,民眾自有判斷,台灣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也希望司法珍惜民眾對司法所剩無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