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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戰憲政攻防!藍白聚焦調查權「對事不對人」 翁曉玲:對抗不公平戰爭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黃國昌(左)、吳宗憲(中)、翁曉玲(右)日前出席憲法法庭

▲黃國昌(左)、吳宗憲(中)、翁曉玲(右)日前出席憲法法庭。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調查權等擴權法案,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聲請釋憲、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定於8月6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朝野各黨與大法官將再度交手,身為國民黨代表的立委翁曉玲、吳宗憲積極備戰,論述重點聚焦國會調查權與監察院調查人員職權不衝突,沒有侵權爭議。

8月6日的言詞辯論,共分上下午2場次;其中,上午場從9點至12點,辯論內容包括,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由大法官進行90分鐘詢答;下午2點進行第二場次,討論調查權、聽證會,以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由大法官進行65分鐘詢答。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早就準備好了」,若最後仍宣判違憲,會修到大法官沒話可講為止;此外,翁曉玲也說,他有與立委吳宗憲、黃國昌互相討論,避免有重複或矛盾的情況,將彼此的重點內容向其他訴訟代理人說明;國民黨團將聚焦釋字585號解釋,主張立法院擁有調查權,與監察院沒有侵權爭議。

翁曉玲則表示,這次與憲法法庭交手過程中,發現很多地方似乎有意給立法院訴代穿小鞋,作業程序上既不透明公開, 而且處處設限,首先,為什麼不公開許宗力院長和許志雄大法官的聲請迴避書狀?在憲法法庭網站上只看到駁回此份迴避書狀的裁定書,這樣資訊揭露一半公平嗎?有維護民眾知的權利嗎?

翁曉玲更提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親自去憲法法庭閱卷,卻看不到作成此案件的受理評議報告,也看不到會議記錄,只看到極為簡單的記錄表格,她認為,按照憲法訴訟法規定, 聲請機關的訴訟書狀應該要送達相對機關,可是立法院根本沒有收到民進黨黨團、 總統府、行政院、 監察院的聲請書狀,黃國昌在憲法法庭公開詢問許宗力院長此事,許院長竟然說憲法法庭網站有公開了,所以無須再送達, 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翁曉玲質疑,日前8月1日下午收到憲法法庭書記處通知,說書狀如果超過20頁,只會公開前20頁,立法院訴訟團隊早在7月31號前就寄送書狀到憲法法庭了, 這次要答辯的議題非常之多, 短短20頁,根本講不完, 難免會寫超過20頁,再說憲法法庭要求書狀限於20頁的規定,不過就是內規, 過去有太多釋憲案當事人繳交書狀也都超過20頁, 照樣公開, 也沒說只公開前20頁, 超過的部分就不公開,真沒想到,憲法法庭這次對本機關訴訟代理人所提書狀,竟然只公開前20頁, 後面就截斷了, 書狀見首不見尾, 這還是一份完整的書狀嗎?

翁曉玲說,如同之前多次提到的這場憲法訴訟仗,就是一場武器不對等的作戰, 當大法官裁判兼球員時, 這場比賽還有什麼好比的, 還有什麼公平可言? 即便如此,立院訴訟團隊仍會全力以赴, 對抗這場不公平的戰爭。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翁曉玲表示,「釋字第585號解釋,基本上就是肯認立法院有調查權!」藍白共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法的內容,就是依循大法官從釋字第325號解釋、第585號解釋到第729號解釋;吳宗憲則強調,在野陣營主張立法權跟監察權沒有衝突跟侵權,「因為監察權是對人,立法權是對事,兩個調查的方向根本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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