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其他車輛不得已越過雙黃線通行。(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中市烏日分局日前才剛有一名警員,被發現躲在電線桿後,以隱身偷拍方式取締超速駕駛人,遭民眾砲轟「為了搶錢太離譜」;如今,又有民眾發現,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警員在執行勤務時,駕駛巡邏車去買飲料,且妨礙到他人通行,事後2警員各被記申誡及開單。
有民眾在Line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上傳一段影片,只見一輛警車於4日晚間19時13分,停靠在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某飲料店前後,其中一名警員下車購買飲料,但警車停放位置卻導致不少車輛難以通行,不得以下只能跨越雙黃線通行。
▲警員被拍到執行勤務將車停在路邊買飲料。(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事後經查,該警用巡邏車雖沒有併排停車,但由於那邊是雙向道,因此確實有妨礙到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之情形,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規定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核予2名警員申誡一次處分。
海山分局表示,會把此案做成案例教育,於各式集(機)會加強教育,宣導同仁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法規,避免類似缺失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