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黃國昌(中)、吳宗憲(左)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回應柯建銘說法。
憲法法庭今(6)日上午針對會改革修法是否違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毀憲亂政的國會改革法案,「佔領主席台舉手表決,如果這不是違憲?什麼才是違憲?」 ,立法院長韓國瑜、秘書長周萬來要負很大的責任。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說,「這樣論述,我們覺得非常荒謬」。
憲法法庭今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是否違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由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關係機關立法院則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擔任代表,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也將首次出庭;另外,立法院不服法務部作為相對人而聲明異議,憲法法庭昨裁定駁回。
黃國昌受訪時指出,舉手表決是立法院議事規則35條第1項,授權主席可以採取的合法表決方式,這次國會改革審議法案中,韓國瑜依法在民進黨暴力鬧場,以及偷走表決卡後,才依法採用舉手表決方式,對於民進黨在憲法法庭程序中,過去沒主張過舉手表決違憲,這樣論述,他們覺得非常荒謬。
黃國昌認為,如果按照民主進步黨這次憲法法庭陳述中,表決器記名表決這件事情,成為憲政慣例的話,他無法理解,當初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文從無記名投票,改成記名投票,號稱公開透明的民進黨黨團,在藍白提出追認總統緊急命令的無記名投票,改成記名投票,持反對立場,不斷前後矛盾、自打臉。黃強調,憲法法庭中建立重要憲法原則,台灣不能繼續淪為綠能你不能雙標,這才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最大傷害。
吳宗憲表示,舉手表決是議事規則的一部分,民進黨應該懂得尊重相關議事規則,不是自創理論,認為違憲或違法之虞,民進黨如果認為違法,可以修法,請一律依照議事規則辦理,立法院應該是尊重法律地方,不是尊重黨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