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劉男到國小女同學住家修水電時,突然從後方熊抱襲胸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高雄市1名劉姓男子,先前到國小女同學小萱(化名)住家修理水電,對方因離婚心情欠佳,他竟趁機對小萱熊抱、襲胸及摸大腿,對方奮力將他推開,劉男仍繼續強吻、磨蹭下體,小萱不斷奮力抵抗,劉男才停下動作,事後小萱氣憤報案並提告;法官認為,劉男允諾賠償5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緩刑4年。
檢警調查,前年10月13日下午4時許,劉男前往國小女同學小萱住家修水電,當他換好燈泡後,小萱熱情邀請他坐下來喝茶,劉男在閒聊時得知,小萱剛離婚不久,前夫已搬離住家。
劉男頓時色心大起,趁屋內只有兩人時,從後熊抱住小萱,恣意撫摸其胸部和大腿,小萱嚴詞拒絕並將他推開;劉男並不死心,再次上前強吻小萱,還以下體磨蹭對方。所幸小萱極力反抗,最後劉男未能得逞。
小萱不甘平白受辱,隨即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劉男應訊時坦承擁抱小萱,但否認襲胸、磨蹭下體等犯行,但檢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劉男犯行明確,考量他允諾賠償50萬元,並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猥褻罪判劉男1年徒刑。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