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女子利用有毒且高度致癌的染劑來報復同事、主管,讓人不寒而慄。(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女子憑著自身的專業知識任職於一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遭主管霸凌,冒名大學副教授的名義購入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先是噴灑在主管桌面,導致主管接觸以後出現皮膚異狀,緊接著要對另名女同事下手前被發現,後續在法院審理時,因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因此判決不受理。
據了解,「溴化乙錠」屬於氟化物的一種,其特性具有高度的致癌性,且對環境也有危害,屬於管制品,若不慎暴露溴化乙錠後,後續將造成口腔、上呼吸道、皮膚、眼睛等刺激症狀,更嚴重的是,該物質也會與DNA結合,造成基因突變產下畸胎或是致癌。
檢方偵辦時,當事女子供稱,因女主管常常否定她,其他同事也排擠她,讓她在辦公室感受到自己被霸凌,於是在2021年7月間,女子冒用某大學副教授名義,購入2罐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共50毫升得逞,而就在該毒物下手後,女子先加工稀釋,並趁著四下無人時噴灑在女主管桌上,待女主管回來時接觸到後,出現皮膚不適、氣喘等症狀。
女主管當下並沒有多想,以為可能是哪裡生病,女子發現主管未察覺後,也用相同手法將該毒物噴在同事桌上,但沒想到其他同事剛好進入,看到女子舉止怪異當場制止她;而差點被害的女同事在當事女子的櫃子內發現不明的紅色液體,經化驗後確定為溴化乙錠,於是報警提告,而該名主管也在就醫後,對女子提告傷害。
女已在偵查庭時坦承,因為同事們對她不友善,才會選擇使用稀釋過溴化乙錠報復;檢方主張,該辦公室採集到的溴化乙錠,濃度為建議標準的200倍,且溴化乙錠是法定的致癌物,並因此造成細胞突變,偵查終結後依傷害罪起訴當事女子。
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都已同意送調解,主管也在判決前撤告,因此該案判決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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