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鳥類。(示意圖/Pixabay)
屏東成年女子小蓉(化名)去年在某連鎖商超用餐區,看到稚氣未脫的少年小帥(化名),女方隨即上前問「我可以跟你握手嗎」;男方還沒回答,她就伸手往對方下體一抓,「襲鳥」得逞。受害的小帥嚇到當場跳起來,報警並提告;小蓉遭逮後,始終否認犯行,被依法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蓉在2023年屏東某間連鎖商超內下午,看到外表稚氣未脫,且無超齡成熟裝扮的少年小帥坐在店內用餐區,趁男方低頭時,上前詢問「我可以跟你握手嗎」。
未料,還沒等到小帥回應,小蓉突然伸手往對方下體一抓,「襲鳥」得逞,嚇到少年當場跳起來,還查看有無受傷,接著報警並對女方提告。
小蓉落網後,矢口否認犯行,只坦承有遇到對方,跟摸到對方;不過檢警依據在場證人證述及監視器畫面,佐證涉有性騷擾犯行,偵訊後,將她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兩人互不相識,小蓉竟趁小帥未防備時,徒手觸摸對方下體,造成受害者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加上,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法院審理後,將小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