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監察院昨派員查核柯文哲案情(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假帳風波,並將責任全甩鍋給當時競選總部委任的會計師端木正。對此,監察院今(13)日表示,已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監察院表示,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罰鍰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鍰。
民眾黨指出,當時競選總部委任的會計師端木正「擅自調節帳目」導致錯誤,出現15筆漏報、2筆誤報;端木正則發聲明回擊,「本所會計師提供之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雙方各執一詞互咬。
監察院今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自113年7月16日公開於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後,邇來輿情反映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之支用爭議、擬參選人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乃至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另衍生指涉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及檢舉案,監察院已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
監察院表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依第30條第1項第1、2、3、6款等規定,應處新臺幣(下同)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明定,未存入專戶之金額併予沒入;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罰鍰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鍰。
監察院除就上開檢舉指涉情事進行釐清外,查核過程中如發現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63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