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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信!狼房仲摩鐵硬上酒店妹 瞎掰性交易1次10萬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沈姓房仲性侵酒店妹遭判刑3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沈姓房仲性侵酒店妹遭判刑3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沈姓房仲,去年1月間結識酒店公關小萱(化名),曾數度邀約均遭對方拒絕,沈男經過一番死纏爛打,小萱終於答應赴約,2人幾杯黃湯下肚後,沈男將她強壓在床上,並表示:「如果不當我女友,就告訴公司妳接私桌」,進一步硬上小萱得逞;沈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他還付了10萬元,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沈男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間,沈男在酒店認識小萱,曾多次私約對方均遭拒絕,同月19日凌晨1時許,沈男再度邀約小萱至中壢區某汽車旅館唱歌,小萱原本想找閨密赴約,但沈男並不同意,她只好單獨赴約。

同日凌晨5時許,2人都喝了不少酒,沈男將小萱壓在床上,先伸手撫摸其胸部,再恐嚇:「如果不當我女友,就告知公司妳接私桌」,小萱頓時心生畏懼,沈男才得以性侵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受辱,隨即前往中壢分局報案並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沈男。

沈男坦承與小萱發生性行為,並辯稱他並未違反對方意願,而是以10萬元的價格,與小萱進行性交易;沈男律師表示,當時雙方談妥性交易價碼10萬元,對方也欣然答應,但當晚小萱點過錢後發現不到10萬元,沈男立刻補足金額,小萱確認沒問題後,雙方才發生性行為。

小萱則表示,當天凌晨時分,沈男傳訊息約她過去陪酒,由於她不想單獨赴約,遂傳送閨密照片給對方觀看,但沈男回覆不喜歡,她只好獨自前往摩鐵,過程中2人有唱歌、喝酒、玩骰子,後來沈男說很累,隔天早上還要上班,要她一起睡覺。

沈男將她壓在床上,並恐嚇:「如果不當我女朋友,我就跟公司說妳跟我私約,要讓妳上不了班」,當時她有極力反抗,導致膝蓋、大腿等部位瘀青,但她必須回家顧小孩,晚上才能去醫院驗傷;證人供稱,小萱曾向她求救,但對方威脅會告知公司接私桌,小萱擔心被公司開黑單,內心又十分痛苦,甚至有了想死的念頭。

法官認為,沈男為逞一己私慾,不顧他人性自主權,以強暴方式性侵小萱,造成她無可抹滅之傷痛,而且犯後一再飾詞狡辯,迄今未能與小萱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欠佳,依強制性交罪判沈男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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