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去年8月颱風夜,新北市傳出命案,女子潘盈真與男友張朝傑為外帶Pizza起口角,張男準備打包走人,不料,潘女卻失控持水果刀刺進張男左胸,送醫不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31日將上訴駁回,維持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7日深夜,中颱蘇迪勒襲台,潘女與張男發生口角,張男氣得打包準備離開,潘女卻跑到廚房拿出2把水果刀,爭吵時,面對面持刀刺進張男左胸,案發後,潘女先把水果刀丟到廁所馬桶內,再回去查看張男受傷狀況,隨後撥打119請救護人員前來,送醫仍不治。
法院審理時,潘女辯稱,當時拿出兩把水果刀準備自殘,但男友卻抓住她握刀的手,猛刺自己致死,但法醫鑑定報告卻指出因兇刀僅長10公分,若張男自殘是無法造成深達12公分的傷口,應是潘女握刀殺人,一審考量潘女案發後自首,依殺人罪判刑12年,二審將上訴駁回,維持1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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