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陽性槍手傍晚由全副武裝的保大員警押送到橋檢。(圖/翻攝畫面)
屏東角頭「鴨頭」陳昫豪15日在高雄街頭遭人狙殺身亡,楊姓槍手隨即帶槍投案,警方經1天多來的偵訊後,16日傍晚將楊男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隨即向法院聲押,法官在召開羈押庭後,於10點20多分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橋頭地院表示,被告涉犯殺人罪、持有槍彈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均屬重罪,伴有逃亡、滅證或勾串之高度可能,被告雖於行兇後自首,但日後仍有為躲避報復而逃亡之虞。
此外,依據事證來看,同樣認為被告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羈押之原因。再者,被告於光天化日之下持槍行兇,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若未羈押,將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危險,因此認為有羈押必要,而裁定羈押被告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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