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苗栗報導
▲男子因亂丟垃圾被攔查,不滿脫口一句「屌你勒」,讓警提告公然侮辱。(示意圖/資料照)
罵警察遭話竟然無罪!苗栗縣詹姓男子去年10月騎機車疑似亂丟垃圾被警方攔查,包包內還被查獲有毒品吸食器,詹男以客語對彭員說「屌你勒」,被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起訴。不過,法官認為詹男因一時情緒激動,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被逮捕後也沒有繼續侮罵員警,客觀上並不足以影響員警執行公務,一審判他無罪。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詹姓男子去年10月22日下午3時許,單手騎乘機車行經苗栗縣苗栗市某路段,因隨手亂丟棄不明物品被彭姓員警攔查。彭員在詹男包包內查獲毒品吸食器,於是要求詹男配合到派出所調查,詹男不願配合,雙方發生口角爭執,詹竟公然以客語對彭員辱罵「屌你勒」等語,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屌」這個字,檢察官認為原本的意思是男性的外生殖器,常用做罵人的粗話,認詹男涉犯刑法第140條之侮辱公務員罪,但詹男辯稱,因要趕著回家照顧母親,因此是「脫口」,無公然侮辱犯意,該句是氣罵自己不是警察。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當時詹男被警方攔查,又被要求到派出所調查,必然情緒不佳,因一時情緒激動,才對員警脫口而出一句「屌你勒」(客家話),其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尚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難認有故意貶損彭姓員警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
法官還說,在詹員辱罵告訴人後,員警即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詹員並帶返派出所,可知詹員被逮捕並無再繼續當場侮罵員警,客觀上並不足以影響員警執行公務,難認有妨害公務的客觀犯行及主觀犯意,一審判他無罪。檢察官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