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中心/程正邦報導
▲清朝為了鼓勵生育推行「典妻」政策。(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人口買賣在現代屬於違法行為,但古代考慮到窮人沒錢娶老婆,無法延續香火,而人口數量決定生產力的大小,進而影響國家經濟的發展,因此借錢買老婆在封建社會普遍存在,清朝為了鼓勵生育還推行「典妻」政策,允許民間買賣婚姻的行為。
▲古代女性無法決定結婚對象。(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據《搜狐網》專欄指出,人口買賣的起源要從西晉說起,西晉建立初期皇族為了爭奪政權大規模內戰,導致國家人口數量驟減,為了解決人口問題,皇帝決定引進其他民族的人,其中以匈奴為大宗,隨著外族勢力壯大,割據漢地北部建立多個政權,其中匈奴人最為強大首先稱王,攻破洛陽擄走晉懷帝,至此西晉完全被外族人所佔領。
▲清代的典妻婚約。(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西晉皇帝的做法警示後人引入外族不是良策,於是之後的君主不再大批引進外族人口,而是必須通過買賣的形式,隨著時代發展買賣外族人口演變成「典妻」,意思就是自己的妻子可以典當給其他男人,被典當的女子只是作為生育工具,在買家家裡生完孩子就完成交易。這樣一來原本沒錢娶老婆的男人也能夠延續香火。
▲古代窮人沒錢娶妻,只好租老婆生孩子。(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如果家中實在拿不出錢,可以向政府尋求協助,只要有擔保,政府就可以撥款,雙方需要簽訂協議,說明要借女子多少年,前提是女子具有生育能力,且被典當期間不可回家探望,也不能夠與原夫君同床共枕,必須保證所生的孩子是買家親生的。同時「典妻」受到法律保護,有任何異議可以協商。
「典妻」說白了就是女性的短暫賣身契,在古代社會屬於婚姻制度的一種補充,早在漢朝就有類似的紀錄,在商業發達的宋朝特別盛行,不只是缺錢的丈夫,連部分普通男性都會將妻子拿去典當,當成一種賺錢的方式,或是為從商籌措經費,時間到了再把人贖回來就好。
▲清代「典妻」契約具有法律效力。(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不過在重視女性貞操的古代社會,被典當過的女人難免被人指指點點,尤其夫家自然不會給好臉色,兩邊都不得寵,也是時代下的一種悲劇,隨著封建社會走下歷史舞台,「典妻」終究被時代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