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日前開庭,黃子佼仍否認犯罪。(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藝人黃子佼深陷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原本根據起訴,持有數量7部,但起訴後檢方持續追查發現竟然還有,且多達41部,因此移由台北地方法院併案審理。日前開庭,黃子佼仍否認犯罪,傳出檢方將聲請傳喚黃子佼的妻子孟耿如出庭作證。
黃子佼一改先前檢方偵辦期間認罪的態度,改口不認罪,主要在於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委任律師主張,黃子佼下載影片的時間點,在檢方起訴的兒少性剝削新法實施前,因此適用法條有疑慮。另檢方原本起訴的7部影片也不確定就是當初下載、儲存的影片,畢竟距離當時已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更何況還又多了41部,證據恐遭污染。
不過檢方表示,起訴後持續偵辦,卻發現根本不只7部影片,統計至7月底,發現還有41部,被拍攝的被害人不僅當時未成年,年紀最小的甚至只有11歲。
總計自檢方起訴時查扣到的未成年影片有7部、7名被害人。之後檢方陸續追查發現41部未成年性影像,共40名被害人。加總被害人總數來到47人。根據了解,黃子佼對於新增的41部影片否認下載,檢方因此不排除聲請傳喚孟耿如作證。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