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苗栗報導
▲婚禮活動DJ對受邀女賓客伸狼爪,被踹出帳篷後挨告,判刑2年。(示意圖/pixabay)
台北一名楊姓男子前往苗栗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DJ,在活動結束後入住露營區帳篷,趁著夜深人靜闖入其他女賓客的帳棚內,先後對兩名女子伸狼爪襲胸摸臀,最後被受害女子狂踹、踢出帳篷。楊男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猥褻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在2022年11月25日,受邀到苗栗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DJ,並入住露營區帳篷。楊男趁著夜深人靜,闖入賓客帳棚內,趁著A女熟睡時摟腰摸背,A女驚醒後又遭楊男襲臀,直到A女兩度動手推人後,楊男才停手。
遭A女拒絕後,楊男又轉身襲擊旁邊的B女,不但襲胸還強拉女方內褲,B女嚇醒後立刻伸手制止,並要求楊男離開帳篷,但楊男卻變本加厲,竟伸手強摸女方下體,B女氣得起身怒踹楊男,將人趕出帳篷,事後兩女不甘受辱,報案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楊男辯稱因為不確定該帳篷是否是他的帳篷,因此在進入帳篷前,曾在帳篷外詢問兩女此處是否是他的帳篷,他也忘記兩女是否有回覆。
法官審酌楊男與兩名被害女子素昧平生,只因參加婚禮活動齊聚一處,彼此互動應謹守份際,但楊男未經同意闖入女方帳篷,且對被害女子做出猥褻行為,嚴重侵害女方居住和平及性自主決定權,並對兩人造成身心負面影響。
考量楊男在犯後已與兩女達成和解並給付全數賠償金,依2次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1年6月、1年8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8次法治教育課程,且禁止再對他人實施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不法侵害行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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