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重文出庭,仍只認輕罪,表示質詢、索資本就議員平常在做的事,被檢察官駁斥。(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職權,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取得「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2日首度開庭,提訊陳重文。先前羈押庭時,陳重文表示自己不良於行,此次正式開庭,陳重文看來比羈押庭時更瘦了,講話也聽來虛弱。不過對於是否認罪,仍不認圖利。同案被告「立錡雲端公司」負責人康立錡則請求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給予緩刑機會。
▲康立錡希望法官能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給予緩刑機會。(圖/翻攝畫面)
庭訊時,康立錡坦承所有犯行,委任律師則表示,當時是被陳重文騙了才會犯法,且當初還去貸款以代墊款項,加上沒有犯罪所得又坦承犯罪,希望法官能依證人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等規定,給予緩刑機會。
陳重文則仍就不認圖利罪,僅認偽造文書、資本不實等罪。他表示,出席委員會、質詢都是議員平常就在做的事,不會為了某個特定案件,除非與時事相關才會以索質方式質詢。
陳重文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希望法官考量陳重文已坦承部分犯行,從輕量刑判處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罪,並考量陳重文已羈押5個月,影響舉證及檢視相關資料,希望能以交保等強制處分替代羈押。
檢方則認為,國家給議員質詢的權力並非為圖利議員自己的公司,陳重文自己就是利害關係人,其他議員也沒成立自己的公司圖利自己,不要把其他議員扯進來。
根據起訴,台北市政府於2011年和台智光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陳重文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就「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進行干涉,使台北市社會局決定將光纖BOT案架構,委台智光進行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2023年7月31日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康立錡是負責人,陳重文是實際負責人。先安排台智光向康立錡獨資的「維礦公司」採購北市府雲端建置案需要的監視器、相關硬體設備後,再將維礦公司資訊提供給北市社會局作為建置案所需設備供應商。
之後陳重文要康立錡以立錡雲端公司名義參加台智光於2023年9月間辦理的採購程序。同年10月16日台智光和立錡雲端簽立「台灣智慧光網社會局影像系統雲端建置合約書」,契約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得利321萬8480元。
除了台智光案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陳重文另因設立立錡雲端公司,有驗資不實情事。2018年12月自行設立的國亨公司,也有資本不實、偽造文書等罪行。
檢方認為,陳重文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圖利罪,還企圖以「大水庫理論」搪塞、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