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示意圖/Pexels)
「買的時候我也出錢了,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也有份!」法庭外2個爬寵箱裡,13隻烏龜正悠閒地散著步,全然不知在法庭內,原、被告正因為牠們的歸屬問題爭論不休。近日,大陸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法院臨空港人民法庭調解1起訴訟離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夫妻對其在婚內購買的13隻烏龜的分配達成了合意。
綜合陸媒報導,雷明(以下皆為化名)和梅朵是一對90後小夫妻,2人於2021年登記結婚。好景不長,今年7月,梅朵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翻閱卷宗後,承辦法官王君了解到,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不長,沒有生育子女,財產也比較簡單,具備較好的調解基礎。
通過電話聯繫,雷明同意離婚,並且對婚內購買的名牌包包、手機等財物分配都沒有異議,但是要求梅朵返還其拿走1一批寵物龜。8月9日,梅朵帶著2個爬寵箱來到法庭,雷明一見面就圍著箱子,仔細地查看烏龜。原來雷明經營1家寵物店,有著豐富的寵物飼養、培育經驗。
今年初,雷明的寵物店購入了1批烏龜,價值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0萬元)。夫妻倆發生爭執後,梅朵擅自將這批烏龜帶回了老家。雷明當庭主張,「法官,梅朵根本就不懂怎麽養烏龜,她也沒有好的銷售渠道,如果這批烏龜給她,她很難賣出去也養不好。」
女方坦言,「法官,我確實不會養烏龜,但是當初買這批烏龜的時候,我也是出了一半的錢,這也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應該有份。烏龜可以給他,但我要求他補償我10萬元。」
法官認為,雷明是專業的寵物飼養和銷售人員,寵物龜歸他肯定既利於烏龜的生長,也能最大程度實現商業價值。但是這批烏龜也的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且價值18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應該給予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從法律規定談到夫妻相處,從養寵的情緒價值談到商業價值,終於,在法官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梅朵將13隻烏龜返還給雷明,南方補償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臨空港法庭當場製作並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烏龜們也終於有了穩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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