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男子才因逃教召被判刑入監,出獄後仍不悔改,再糟重判。(示意圖/AI生成)
為了躲教召你願意付上多大代價呢?高雄有一名男子小偉(化名)之前就曾逃教召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送辦,判處有期徒刑4月。不料他似乎沒學乖,出獄後他以沒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教召令」為理由,未在指定時間、地點接受召集,小偉再度被函送偵辦,由於是累犯,法官加重其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偉辯稱,他有住在戶籍地,並且還有父親及2個弟弟同住,而2022年間他在外租屋,但還是會回家,家人並無告知他有收到教育召集令。父親聲稱,小偉在2020年搬出去後,2年多都沒有住在家裡,也沒有回家,也完全不會跟家人聯絡,他們也沒有小偉的最新聯繫電話及地址,警察外送教召令到家中,但是他拒收。
法官考量,小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罪,應依同條例第6條第1項科刑。
而小偉之前才因妨害兵役,被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4個月,並於2019年11月執行完畢出監,但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實屬累犯。
法官審酌,小偉於前案執行完畢後,沒有達到警惕效果,還故意再犯,可見之前徒刑執行成效不彰,因此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加重其刑。被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