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新青安貸戶若輕易賣房,不僅會被追回補貼,未來還可能無法再用新青安申貸。(示意圖/資料照)
政府去年起推出「新青安」貸款方案,目的要減輕無自有住宅青年的買房負擔,提供最高貸款8成、額度100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達40年,最低利率僅1.775%,更有5年寬限期,期間僅需支付每月利息,寬限期結束後,再開始還本金與利息。新青安雖成功帶動青年購屋潮,但也造成有心人士轉出租、人頭戶的亂象。
新青安推出不久,就有心人士轉出租、人頭戶等亂象。財政部祭出限貸一次、新貸戶要簽自住切結書等方式杜絕,若違反規定,就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且不能再用新青安優惠方案辦房貸。
舉例來說,捲毛(化名)用新青安方案買房後,若因工作調整或其他需求轉賣,可能會被視為賺差價,銀行可以追回過去所有利率補貼的款項。且當房屋出售後,就算捲毛仍符合名下無房產的條件,但卻可能再也無法申請新青安方案享優惠。
但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有行庫主管透露,曾有新青安貸戶向銀行哭訴,說他申請到新青安拿去買房,結果卻因失業繳不出房貸,無奈只好出售房產。所以銀行還是得視個案情況酌情處理。
財政部對此則表示,會請行庫定期回報追蹤資料,至於貸戶違規與否,將交由行庫自行判斷,並可視情況追回利息補貼、限縮寬限期及貸款條件重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