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大逆轉!陳水扁涉洗錢案一審「免訴」 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北院判免訴,北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28)日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纏身。(圖/翻攝自陳水扁臉書)

▲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纏身。(圖/翻攝自陳水扁臉書)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法院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而裁定停止審判後,欲進行終局判決前,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正當法律程序。

高院表示,原審認為此案追訴權時效完成,即作出免訴判決,其訴訟程序難認妥適,因此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審。

全案起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控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賄款,幫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的位子,陳水扁夫婦分別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由於吳淑珍將賄款透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由檢方重新調查。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洗錢罪起訴陳水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於民國104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

北院認定此案追訴權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判決免訴。北檢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6月21日提起上訴。高院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

中央社

【#直播中LIVE】|AEC|2024 亞洲電子競技公開賽|英雄聯盟 - 總決賽 Day2
大數據推薦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