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延燒司法大戰。(資料照/記者楊澍攝)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日前宣布換股合併,中信金控半途殺出搶親,引爆金融圈震撼,現在恐怕還要延燒變成司法大戰。有新光金股東日前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妻子彭雪芬、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新光金副董事長吳東明,以及新光金董事洪士琪、林敦仁等5人,告發案由為涉嫌違反証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根據告訴狀意旨,彭雪芬為使吳東亮擔任董事長的台新金得以控制新光金董事會,未經新勝公司董事會合法決議或授權,擅自挪用新勝公司共1.3億餘元,大量收購新光金2023年6月9日股東會委託書,藉此使新勝公司百分百持股子公司新柏公司提名的魏寶生等4名代表人,當選新光金董事,使台新金勢力滲透新光金董事會,為日後「新新併」鋪路。
股東並指控,新光金百分百持股子公司新光人壽曾因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遭到主管機關關注,當時可解決的方式即為新光金辦理現金增資,向原股東及廣大投資人募資後,將募資款挹注新光人壽。
但包括魏寶生等新光金部分董事未積極辦理增資事宜,還藉故拖延,放任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持續降低,直到3月29日新光金董事會始決議通過現金增資125億元,仍不足使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達標,導致主管機關於4月23日以新光金時任董事長陳淮舟,及兼任新光金董事、新光人壽董事長的魏寶生未善盡其管理職責而裁罰。
至於洪士琪、吳東明部分,股東指出,在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問題未解決時,2人在新光金4月26日董事會上,提案重啟與台新金合併之可行性研究,不顧新光金許永明強烈表達反對意見下,新光金仍通過董事會決議,續行與台新金合併案,董事會更在中信金已發布重訊表明將投資新光金控股權時,強行於8月22日董事會決議以每股新光金股份換取0.6022股台新金股份之換股比例,與台新金合併。
股東認為,魏寶生等4人均聽命於彭雪芬,明知台新金提出的換股比例所採取的評價方式不合理,市場上仍有中信金公開表示有意願投資新光金,仍為圖利台新金及其董事長吳東亮,使台新金得以低廉代價併吞新光金,不惜違背其等對於新光金控之董事忠實義務。彭雪芬雖然不具新光金董事身份,仍為共同正犯,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