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楊佩琪/台北報導
▲彭振聲收押禁見,法官認為他恐為京華城案上層關鍵角色。(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歷時超過60小時搜索、傳喚、偵訊、提審、聲押,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3點,裁定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收押禁見。彭振聲部分,法官認為彭振聲犯嫌重大,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的犯意聯絡,尚有未明,於都委會會議,多次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反對意見,加上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皆否認犯行,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出爐,彭振聲的委任律師李岳洋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聽到結果,彭振聲感到相當意外,也很難過,後續將會提出抗告。
▲彭振聲委任律師李岳洋表示,聽到裁定結果,彭振聲相當難過,將提抗告。(圖/記者楊佩琪攝)
法官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嫌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雖然彭振聲宣稱,他都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但法官認為,彭振聲時任都委會會議主席、PM專案管理人,於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而彭振聲當時也為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主席、京華城專案管理人,堪任其為全案上層級關鍵角色,對於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
另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全案上層共犯,經羈押庭訊問後亦否認犯行,並均為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彭振聲與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可能。
既然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被告間亦有相互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
法官強調,全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金額均極為龐大,考量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從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
另全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然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因此足認全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
現今網路及通訊軟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考量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