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原在憲兵單位服役的韓姓中尉因借貸需求,遭中國吸收,以翻拍機密文書換取報酬,還找來下屬協助,兩人都遭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又職軍賤賣機密給中國!原在憲兵單位服役的韓姓中尉因借貸需求,在網路上跟暱稱「聲音好聽」的大陸人士約定,以翻拍機密文書換取報酬,韓男因借調單位,無權取得資料,找來原單位林姓連長協助。韓姓中尉涉案期間,至少獲得超過25萬元報酬,被檢調搜索、拘提,此案於近日偵結,檢方依法將韓、林兩人依法起訴。
檢方查出,韓姓中尉在憲兵服役時,於2022年底,因借貸需求,在網路上結識暱稱「聲音好聽」的大陸人士,期約由韓男收集軍方內部應秘密文書,夾帶攜出營區,翻拍職務秘密,用通訊軟體Telegram回傳,並依約獲得7222顆價值台幣23萬1104元的泰達幣。
由於韓姓中尉2023年借調到替代役訓練中心擔任副中隊長,無權取得憲兵公務電腦內機密資料,他便與憲兵單位林姓連長搭上線,在今年2月11日,碰面時,交付公務帳號密碼給韓男使用。
韓姓中尉藉此獲得,公務上應秘密的「資通電軍網路戰主動防禦手冊」等7份公務秘密文書,後續列印並攜出營區,再以同樣手法,翻拍回傳給暱稱「聲音好聽」的大陸人士,更在今年2月15日獲得929顆價值台幣2萬9728元的泰達幣。
此案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周韋志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偵辦,進行搜索並拘提韓姓中尉,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檢方偵查,認為韓姓中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罪嫌、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罪嫌。
林姓連長則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罪嫌。
此案檢方於8月23日偵結,認韓姓中尉、林姓連長為現役軍人,職司國家安全,竟為一己私利罔顧國家安,依法將兩人起訴,向法院建請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