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在父親治喪期時對堂妹伸狼爪,但因「不舉」性侵未遂。(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北市一名有婦之夫在父親治喪期時,去(2023)年6月28日遇見來捻香的堂妹後,兩人互加好友。男子稱要在宜蘭開餐廳,希望堂妹能來幫忙當會計,兩人為討論相關事宜相約在男子其租屋處,怎料,男子卻對堂妹伸出魔爪,做出強吻、撫摸身體部位等舉動,但因「不舉」而性侵未遂,事後甚至還將帳賴在堂妹身上,稱女方「主動跨坐在我身上」等語。台北地院審結,男子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8月。
判決書指出,男子為A女的堂哥,平時兩人並無聯繫,直到去(2023)年6月28日堂妹到男子父親治喪處捻香後才互相加LINE好友。怎料,男子晚間便藉故要洽談開餐廳事宜,到堂妹租屋處飲酒聊天,甚至故意提起堂妹原生家庭的衝突,導致堂妹情緒低落哭泣。男子見狀後,藉由安慰A女摟抱其肩膀,遭到拒絕後男子強行親吻A女嘴巴,甚至動手撫摸其胸部、大腿、臀部等處,最終將手伸入堂妹內褲內撫摸下體。
經堂妹不斷掙扎後,男子仍舊不放棄,直接強行將A女抱起並強制壓在床上,卻因其生殖器「不舉」性侵未遂。而男子於訊問時坦承有到堂妹的住處,但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交未遂之犯行,稱堂妹情緒不穩一直哭,還不斷向他要錢,最終只好拿出2萬元,甚至表示堂妹是主動爬到他身上,「說她18年沒有做愛,要跟我做愛,之後她進房間換情趣內衣,直接跨坐在我身上。」等語,事後堂妹傳訊息問:「怎麼沒辦法」時,他則回答:「因為吃了降血壓藥。」
男子其辯護人表示,堂妹當日有服藥且飲酒過量,引發「酒精性記憶空白」之狀態,而堂妹不願意面對自己酒後失態,才謊稱遭到性侵,甚至向男子借50萬元,稱要網拍販賣情趣用品,因此男子才會傳相關照片給堂妹。而堂妹則表示,當天在前往捻香完畢後,男子向她稱要在宜蘭開餐廳,希望堂妹能幫他當會計,兩人因而相約在男子住處討論。期間,男子不斷向堂妹示愛,「問我要不要去宜蘭當他女人。」而後開始毛手毛腳,遭到堂妹當場拒絕,並稱「哥,你不要這樣,你也有老婆」等語。
台北地院認為,男子為了一己私慾,竟違反堂妹的意願對其性交未遂,嚴重侵害堂妹之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致使告訴人身心受創,造成無可抹滅之傷痛。考量男子犯後不知悔悟,並未尋求堂妹的原諒,甚至還到派出所備案堂妹誣告,以此方式詆毀堂妹,犯案態度惡劣,最終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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