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秋遠律師
高等法院在看完卷宗以後的想法是這樣:
「我看完了證人的證詞、柯文哲身上的證物、沈慶京行賄應曉薇、柯文哲客觀上積極參與京華城這等等,柯文哲向法院講,他只是相信委員的專業與多數決這種話,就很值得懷疑,所以原來的地方法院沒有調查清楚,應該重新了解狀況。另外,彭振聲抗告沒簽名蓋章,快點簽名蓋章,我才會開始審理。我的決定不能再反對,就醬。」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5日上午9時30分將重開羈押庭。
高等法院的新聞稿裡,透露了幾個對小草來說很可怕的心證:
1.客觀上柯文哲確實積極介入了京華城案,高等法院用的字眼是「客觀上」,而不是「主觀上」,所以他有介入京華城弊案,這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他自己說的,我什麼都不知道。
2.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嫌疑重大,這沒問題,但是為什麼與柯文哲有關?還要特別寫在裁定裡?
3.柯文哲被搜到的隨身物品裡,有記載跟京華城有關的紀錄,是什麼,現在不能說。
4.副市長彭振聲有說了一些對柯文哲不利的話。
5.朱亞虎是前台北市兵役局局長,曾經牽線柯文哲買4300萬房子,也擔任威京集團子公司董事長,他的供詞對柯文哲也不利。
6.朱亞虎跟應曉薇的對話紀錄,對柯文哲不利,應該與柯文哲是否介入有關。
7.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也就是實際處理京華城都更案的邵琇珮,她的證詞應該也顯示柯文哲有介入這個案件。
8.綜合評價以後,高等法院覺得,柯文哲可能不是他自己認為的,沒有犯罪嫌疑。
9.高等法院請地方法院重新審慎考慮,要不要羈押柯文哲。
10.請不要「昨天司法有正義,今天與明天,司法又死了」。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