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柯文哲上銬移送囚車前往土城看守所。(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風暴,原獲無保請回因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柯文哲因此於今(5)日上午近9點30分再度回到北院。經上午程序庭、下午2點開羈押庭,歷時2個半小時結束,結果出爐,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整理出6重點,表示「檢察官已經有柯文哲收受賄賂的初步具體事證」。
今日柯文哲遭收押,結果主要理由為柯文哲認了部分事實,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不法獲利高達200億餘元,犯嫌重大,有勾串證人之虞。王定宇整理新聞稿的6個重點如下:
1. 柯文哲有坦承部份犯罪事實。
2. 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3.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重大。
4. 圖利沈慶京不法利益竟然超過200億元。
5. 柯文哲到底是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收受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這段話顯示,除了貪污圖利罪嫌明確重大外,北院這裡透露出檢察官已經有柯文哲收受賄賂的初步具體事證。
6. 因為本案超過200億的不法利益,影響社會深遠,加上被告柯文哲雖然暫時坦承部份犯行,但是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供、甚至串供,法官這裡點出柯文哲毫無誠信的陋習,加上捉到柯文哲手機滅證事實,所以裁定收押!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