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魏君程報導
▲一名老翁生前贈與兒子房屋、土地,要繳納贈與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若是名下不動產要贈與兒女,恐怕會付出一筆不小的贈與稅。一名老翁名下有1筆土地、1棟房屋、50萬元銀行存款,他因擔心自己過世之後,會讓唯一的兒子面臨鉅額的遺產稅,因此選擇生前贈與兒子,沒想到卻因此要多付128.1萬元。
國稅局指出,一名老翁名下擁有1筆土地(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1棟房屋、50萬元銀行存款,由於擔心過世後,可能會讓兒子負擔高額遺產稅,因此決定在今年2月採取生前贈與的方式,將土地、房子轉移給兒子,但由於贈與時須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贈與稅,老翁因此需多付128.1萬的稅金。
據悉,老翁的土地在贈與期間,公告現值已上升至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國稅局指出,老翁的土地加上房屋現值580萬元,並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得出贈與淨額為231萬元,而由於稅率10%,因此得出贈與稅額為23.1萬元,再加上土地增值稅100萬元、契稅5萬元,需繳稅賦合計128.1萬元
不過,若是老翁不選擇生前贈與,又於當年離世,遺產由兒子繼承的話,遺產總額為630萬元,減去免稅額、扣除額,遺產淨額為-1506萬元。國稅局透露,財產淨額為負值,反而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國稅局解釋,納稅人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之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概算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