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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5日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之後搭車抵達台北看守所。(圖/CTWANT)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身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之後搭乘專車於晚間6點半左右抵達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被告入監所時,全身衣物需脫光進行安檢」。一名更生人小維(化名)接受中時《新聞歸剛欸》訪問,不僅透露被告入所羈押日常,還表示「1狀況」會讓真有涉案的被告難以忍受,只想趕緊認罪交保出去。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告、受刑人入監所時,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條內容,監所管理員要先進行安檢,包括身上有無刺青、入珠狀況、數量,及身體、手腳是否正常外,還要全身脫光,並要扒開肛門、彎腰、咳嗽的動作,確認是否夾帶毒品或其他違禁品。
而被告會被羈押關在3人房,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並只能在舍房走廊運動。由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分特殊,小維透露,「一般來講,不會讓他和暴力犯或情緒不好的人關一起,同房通常是涉及詐騙或金融類相關案件被告」。
被問到「名人入監後,監所管理員會被『特別交代』嗎?」小維對此表示:「會觀察他的生活作息,與同房被告的互動,畢竟身分地位不同,擔心身體狀況或是否被欺負等狀況」。
提到「羈押在舍房裡能做什麼?」小維則表示,其實白天看自己想幹嘛,看書、看天空發呆或打坐懺悔都可以,只不過「還不到睡覺時間是不可以躺下的」。小維還透露,監方除了每天提供三餐外,並不會特別禁止被告人的飲食:「就看被告想吃什麼,水果、餅乾、零食等,花錢自己購買就可以」。
不過小維坦言,長時間被羈押禁見,一般人的心理狀態都不會太好:「抗壓性不夠的人就會受不了,容易情緒起伏不定、寢食難安」。他指出尤其現在天氣炎熱,監所舍房會非常熱,「很多人進去身心壓力大、適應力不良,若被告真的沒有涉案也不會認罪,但若有涉案的被告,想提早交保出去,他一定會提早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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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