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佩萱、林韋志 / 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外送員在七期百貨公司前違規紅燈迴轉,員警當場吹哨攔停,但他跑了,員警開單未受檢而逃逸,開罰1萬元,吊扣駕照6個月。不過外送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主張員警和是保全穿著很像,他誤以為是保全,加上帶著耳機聽導航,根本不知道被警察攔停,法官認為他有道理,判他勝訴。
台中有外送員在七期的百貨公司地下車道前紅燈違規迴轉,警察吹哨要將他攔下,不過他直接騎走,被警察開單「拒絕受檢逃逸」。
外送員(非當事人):「就是不太知道,就這樣被罰一萬多塊,覺得不太合理。」
外送員不滿被開罰,除了罰鍰1萬元,還得吊扣駕照6個月,幾乎無法工作,向台中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他並非故意逃逸,結果還真的勝訴。這名外送員當時戴著耳機,沒有聽到警察的喊話,又因為保全人員和員警的穿著過於相似,因此無法辨識。
外送員辯稱,員警就站在百貨公司地下車道前,旁邊還有一名保全,他無法第一時間看清楚員警的位置,加上交警和保全人員都穿黃色反光背心,手拿指揮棒,實在是太像了,他不知道這是個正牌員警,加上戴著耳機,不知道警察吹哨攔停他。判決書指出,原告確實有可能誤會員警是一般行人,或看成是保全人員,整案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外送員故意逃逸。
外送員(非當事人):「其實我們的耳機裡面,導航會跟我們講說到哪邊,不太會去注意到旁邊。」
律師徐承蔭(非本案律師):「(逃逸)不聽從制止,或者拒絕停車拒勸,而本案的情形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法官也認為,戴著耳機是外送員工作的常態,確實會沒聽見,整案被告須撤銷逃逸罰單。不過外送員違規紅燈迴轉屬實,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