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陳男從10樓陽台墜落,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北屯區昨(11)日上午9時許驚傳墜樓意外,一名25歲陳姓男子與女友疑似在家中玩「情趣泡泡浴」時,因不明原因從10樓住家陽台失足墜樓,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經警方調查,陳男女友下樓向述說狀況時情緒亢奮,疑似有吸毒的狀況,目前已驗血、驗尿有待檢驗報告出爐。對此法醫高大成說明,若是吸毒者做出此舉尚可理解,不然需依墜落位置、陽台高度及墜落時有無意識,「這3狀況」來判斷墜樓真相。
▲陳男從10樓陽台墜落,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據悉,死者陳男與女友同住在該租屋處,2人當時疑似全裸在客廳玩「情趣泡泡浴」,拿著裝有肥皂水的寶特瓶互相潑灑,期間陳男突然爬到陽台欄杆上,表示想看風景,結果因身體濕滑不慎墜樓喪命,目前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詳細案情及確切死因仍有待調查釐清。
不過經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陳男墜樓時面朝上,倒臥位置與大樓僅約3公尺遠,與大樓角度幾乎呈現垂直,且因屋內雜亂,推測當時2人在屋內玩很久,加上女友下樓向警方述說狀況時情緒亢奮,不排除有施用毒品、吃安眠藥,目前已針對2人驗血、驗尿送檢驗,釐清是否有施用毒品或用藥。
▲法醫高大成分析死者為何會墜樓。(圖/翻攝畫面)
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若據媒體報導及警方初步調查所述,屋內雜亂、女友情緒亢奮,若有施用毒品、吃安眠藥,都很可能造成意外,若有吸毒,甚至2人自己都不知道為何發生墜落。另外,高大成也指出「3狀況」需進一步追查。
該租屋處陽台高度是否有達130公分高?
若陽台高度已達130公分高,但卻死者卻是「滑倒墜樓」就比較不可能,因超過130公分高,一般成人還需刻意攀爬才可能跨越墜落。但若低於130公分,該案件是意外的可能性將提高。
死者倒臥方向與大樓垂直?或水平?
高大成說明,輕生者墜樓後幾乎都會與大樓呈現垂直,且會距離大樓牆面約3.5公尺處,但若是他殺者,屍體墜落位置大多會跟大樓呈現水平,且距離大樓牆面會遠超於3.5公尺;意外墜落者與大樓呈現垂直、水平都有可能,不過大體位置會緊貼大樓,在2公尺以內,但死者若是從10樓以上墜落,屍體墜落碰地時會再彈起,因此推估會有誤差。
死者墜落時有無意識?
高大成表示,墜樓者有意識時墜落都會以手、腳去支撐,會造成手腳骨折、臀部受傷,但墜落時若無意識,通常會傷到胸部、脊椎,同時也要注意骨折處後續是否再次出血,若無恐是他殺,死後才墜樓。
由於該起墜樓案件死者無穿著衣物,是全裸墜落,對此女友解釋,因當時2人正在「情趣泡泡浴」,因玩水才沒穿衣服。而高大成也強調,通常輕生墜樓的死者都會穿戴整齊,甚至穿新衣、新鞋,鮮少是全裸墜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