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張男在女友人酒杯內放入鎮定劑,藉以迷昏對方並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張姓男子,先前因工作結識年輕女子小萱(化名),後來2人相約喝酒聊天,張男竟將鎮定劑摻入對方酒杯,小萱飲用後隨即熟睡,張男進一步性侵得逞,還竊取小萱住家玄關的金元寶;桃園地院認為,張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150萬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遂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張男3年10月徒刑,至於竊盜罪部分則判處拘役30日,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男擁有碩士學歷,因工作關係結識小萱,2022年間,2人約在小萱龜山區住家喝酒聊天,沒想到張男竟心生歹念,將鎮定劑膠囊放入對方酒被,小萱飲用後陷入暈眩,隨即躺在床上休息;張男確認小萱熟睡後,進一步性侵得逞,張男離去時還從小萱住家玄關偷走金元寶。
張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小萱及其男友供述大致相符,加上雙方對話紀錄、監視器影像、現場照片、刑事局藥檢報告及台北榮總毒物檢驗報告等證物,認定張男犯行明確,檢方偵結後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張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藥劑使小萱陷於昏睡,違反其意願性侵得逞,侵害小萱性自主權,對其身心造成永難抹滅之創傷,還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15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張男3年10月徒刑,至於竊盜罪部分則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