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男子自稱獨自照顧年邁父母,因分身乏術,因此被迫提前退休、夫妻失和,並向自己的2名兄弟求償90萬。(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男子自稱獨自照顧年邁父母,因分身乏術,因此被迫提前退休、夫妻失和,並向自己的2名兄弟求償90萬,要求兩名兄弟補償他照顧父母工錢。不過男子也被兄弟們反控他照顧爸媽是為了房子和錢;法院查,男子沒和兄弟間成立看護契約,且他和父母同住數十年,照顧父母也是基於人倫孝道,判他敗訴,可上訴。
男子控訴,年邁父母因無人照顧,自己要工作又要照顧兩人,最後因為分身乏術,只好請假半天照顧年邁父母,這幾年下來,包括爸媽住院開刀,也是由他一人照料。但也因此提前退休、最後連妻子都與他離婚。他感嘆,「若不是自己犧牲,2名兄弟不可能有幸福的家庭生活,若對方們肯輪流照顧,他也不必提前退休放棄上千萬薪資。」男子向2名兄弟應補償他照顧父母工錢,自2018年至2023年間一共50個月,每月9000元,對2人共求償90萬元。
2名兄弟不願支付反主張手足間表明分擔照顧原則,男子卻以換大門鎖、扣住父母身分證健保卡手段,營造其他手足不孝假象,且他是因本身勞損、睡眠問題又懷疑同事要加害他才堅持提前退休,連父母臥病前他還不停叨念1800萬元房產,且2年就花光父母400萬元養老金。
兄弟還說,男子債務都是父母幫忙,從來沒為家裡付出過什麼,只是為了錢跟房子,且父親公務員退休每月仍有7萬元足夠所需,他卻私自轉移存款。
台中地院調查,男子聲稱和兄弟間以每月9000元報酬成立看護契約,卻沒有提出任何證據,無從以他空言之詞認定,且他數十年和父母同住,本難分彼此就算有生活所需、勞務給付,也符合我國社會習慣,也是回饋尊親或自願盡孝道付出,不能僅因他和父母同住,就認為是替哥哥照顧爸媽。
法院也說,子女在父母年老體衰,給予生活照顧或金錢奉養,此為人倫孝道所必然,子女基於孝道對年邁父母的付出,是倫理道德層次的問題,這種出於親情付出,也是盡為人子女之孝道。
法院認為,若手足間沒有照顧、補償約定,依民法第148條第2項誠實信用原則,不應容許子女向其他手足索討看護費用,認為男子求償無據,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