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女子酒醉在夜店門口長椅休息險遭撿屍。(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年輕女子小萱(化名),前年5月偕女性友人前往信義區夜店狂歡,結束後坐在夜店外的長椅休息,紀姓軍官頓時色心大起,先伸手撫摸小萱胸部及下體,時間長達4分鐘之久,接著他以公主抱方式帶走小萱,但小萱突然驚醒並大叫「救命」,紀男嚇得趕緊逃離現場;紀男到案後否認犯行;高等法院依小萱證詞、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認定紀男犯行明確,遂依乘機猥褻判他10月徒刑;至於強制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檢警調查,前年5月7日凌晨3時,紀姓軍官行經信義區某夜店門口時,瞥見穿著粉色短裙的小萱及其女友人,因酒醉坐在路旁長椅休息,他頓時色心大起,伸手撫摸小萱胸部及下體,時間長達4分鐘之久。
紀男發現小萱仍在昏睡,遂以公主抱方式帶她離開,欲前往松壽路口搭計程車,沒想到小萱被搖晃後醒來,赫然發現自己被陌生男子抱住,當場大喊「救命」,並與紀男發生拉扯,紀男只好快步逃離現場;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遂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紀男辯稱,他確實以公主抱方式帶走小萱,但他是想將小萱及其女友人陸續送上計程車,讓2人得以安全到家,他也沒有撫摸小萱胸部和下體。
小萱則表示,當晚她喝了1瓶啤酒和7杯士忌,與女友人一同走到店外長椅休息,她因酒醉意識模糊,亦無法反抗,仍感覺有人從背後摸她胸部,手還伸入短裙內撫摸下體,約有4、5分鐘之久;後來紀男將她抱起並快跑,她才會醒來,因懷疑對方會對她不利,她立刻大喊「救命」。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與小萱說詞一致,加上驗傷報告等證據,認定紀男犯行明確,遂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不得易罰金;另外,強制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