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前年遭員警大外割摔傷,日前判中壢分局賠償20萬780元。(資料畫面/翻攝詹女臉書)
桃園非洲鼓老師詹慧玲,2021年4月22日半路遭到中壢分局葉姓員警盤查,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詹慧玲隨即被葉員大外割壓制在地,隨後上銬送警局偵訊。桃園地院日前判決出爐,葉員分別遭判4個月、6月徒刑,葉員放棄上訴,詹慧玲也提出民事賠償告訴,一審法院判中壢分局需賠詹女20萬780元。對此,中壢分局表示尊重判決,不會上訴。
2022年4月22日,詹慧玲從台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半路遭葉姓員警攔下,要求她出示證件,但詹慧玲認為警方無權攔查拒絕配合,卻遭葉員以大外割限制自由,造成身上多處擦傷,雙方因此上了法院。
▲詹慧玲去年提出國賠。(圖/翻攝自詹慧玲臉書、翻攝自陳孟秀律師臉書)
刑事部分,葉員分別遭判4個月、6月徒刑,並放棄上訴,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代替服刑。但詹慧玲認為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背負去年3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警分局遞交200萬元國賠聲請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一審判中壢分局要賠償20萬780元,分局將不上訴。(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今年5月,詹慧玲不同意中壢警分局以20萬元賠償的協議,於是詹再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賠300萬780元,日前判決出爐,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慧玲20萬780元。
對此,中壢分局指出,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當初涉及該事件的葉姓警員皆已承擔處分並已回歸職場服務,後續一切依司法判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