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 謝立功專訪。(圖/《新聞!給問嗎?》提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民眾黨前秘書長謝立功提出「認罪協商」概念,引發小草不滿,痛批開除黨籍,中評會也立案調查;對此,謝立功今(16)日接受《新聞!給問嗎?》接受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專訪時解釋,若判決書所述柯文哲不否定的事實,無關痛癢,策略就不是全盤否認,甚至可能無法證明是明知違法,不構成圖利罪要件。
針對建議柯文哲「認罪協商」,謝立功解釋,在《刑事訴訟法》裡面有認罪協商的認知,但從臉書全文來看,後面有寫出概念,先不談《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違背職務收賄罪,單純從第六條圖利罪來說,按照第二次羈押庭的裁定書首、末段,柯文哲並未完全否定部分事實,這些不一定是圖利罪的構成要件。
謝立功續指,柯文哲可以展現一個態度,若這些不否定的事實無關痛癢,訴訟策略就不是全盤否認;高嘉瑜則說,就是某種程度讓法官認為,若真的涉及圖利就認罪,或許能在減輕或緩刑等等;謝立功再指,甚至可能無法證明是明知違法,根本不會構成圖利罪的要件。
謝立功提到,過去於調查局工作時,全盤否定的筆錄不見得有利於當事人;高嘉瑜認為,調查局一定是掌握了一些情資,尤其是針對柯文哲這種政黨主席,要有一定把握才會做搜索、羈押等動作,全盤否認只是讓法官認定不知悔改,會導致量刑更重,這是一個好意的建議。
高嘉瑜再問,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是事件一開始陳情的當事人,對整件事情非常了解,甚至有人說她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認識,柯文哲就因黃珊珊就法律專業提供很多意見,自己也覺得沒有問題,甚至認為外面的人沒有比她更懂?
謝立功表示,每個人經驗值都不一樣,黃珊珊之前做過律師,而他的經驗是在調查局工作十幾年,也在警察大學教書,後來到移民署仍有司法警察權,重大案件一定看得到,對刑事訟訴程序及概念,他的經驗值應不比黃珊珊差,而他還了解辦案人員心態,「現在就是看怎麼讓阿北早點回家,第一個就是不要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