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圖/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民眾黨昨(15日)舉行全台開講時提出相關懶人包,強調柯文哲給京華城20%容獎並不違法。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6日)表示,她要幫大家破解民眾黨「京華城合法」的假消息,痛批「白紙黑字清清楚楚,還有什麼勇氣幫柯文哲開脫?擁有法律專業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黃珊珊居然睜眼說瞎話,引用錯誤法條,帶頭造謠,對社會大眾立下最壞的示範!」
前台北副市長黃珊珊表示,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容積率」,強調柯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於法有據。民眾黨也提出相關懶人包,主張柯給予京華城20%容獎,並不違法。
對此,許淑華今(1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她要幫大家破解民眾黨「京華城合法」的假消息。她說,最近黃國昌、黃珊珊在網路上帶風向,幫京華城案辯護,試圖引導支持者相信容積率暴增並無違法,但重新看看容積率從560%暴增到840%,中間這50%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首先,「雙黃說法定最高20%容獎沒有超過,也沒有違法」,但是事實是京華城並不是都更、危老、海砂屋類別的案件,所以根本問題是都更獎勵的適法性不足。
許淑華指出,柯文哲親簽公展「準用」都更條例,不只依法無據,更是獨厚京華城一家企業,而黃珊珊列出其他如《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等法條,適用機關根本不是臺北市政府,完全就是在混淆視聽而已。
再者,許淑華提到,「雙黃替財團辯護,說法定最高30%容移,財團有乖乖付錢購買」,但事實上,根據公文,威京集團容移代金應繳87億4326萬元,而沈慶京只繳了一半,也就是繳費43億買15%。剩餘一半15%,則是捐公告現值僅約16.7億道路用地抵掉,表面上合法購買,實際上幫財團省下大筆代金。
許淑華強調,以上2個都是在柯文哲任內放水通過的,痛批「白紙黑字清清楚楚,雙黃還有什麼勇氣幫他開脫?擁有法律專業的黃國昌、黃珊珊居然睜眼說瞎話,引用錯誤法條,帶頭造謠,對社會大眾立下最壞的示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