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夏克立(左)與黃嘉千婚變(圖/翻攝自臉書)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如今兩人離婚判決書也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公開,黃嘉千列出12點控訴夏克立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並指出夏克立曾跳河;對此夏克立也回應了。
早前黃嘉千曾提出12點控訴,判決書當中第六點指出「夏克立曾在2018年10月威脅要跳樓輕生。後來他在基隆河跳河輕生,黃嘉千接獲友人和夏克立父母電話後,隨即前往現場報警並叫救護車。」
▲夏克立遭黃嘉千一一指控。(圖/資料照)
對此夏克立經紀人回應《三立新聞網》:「這個部分,他是熟悉游泳,有證照的救生員。沒有要自殺的念頭,但是基於還有保護令在身,他不便做過多解釋」。並強調判准並非是因家暴,而是「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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