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姓夫婦為報恩,竟涉嫌自作主張幫某位黃姓議員候選人拉票,二審法官考量到2人皆有病症改輕判即宣告緩刑。(示意圖/高雄市議會提供)
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陳姓夫婦為了感謝黃姓議員候選人幫兒子找工作,竟擅作主張替對方買票慘遭檢警查獲,案經一審後,依違反選罷法判處3年2個月到3年4個月不等的徒刑,後來上訴高雄高分院後,考量到夫妻皆有隱疾或慢性病,2人皆改判2年,女兒為共犯判處1年10個月,均宣告緩刑。
判決指出,2022年10月22日當天,陳姓夫婦感恩黃姓市議員候選人為兒子謀職,竟然聯合女兒假借「社區關懷據點活動」名義包車熱情相挺黃男競總成立,結束後再整車帶往屏東招待吃海鮮,並藉機向選民拉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陳姓夫婦依選罷法判處3年4個月徒刑,女兒判處3年2個月,事後陳家人主張判刑太重上訴。
後來陳姓夫婦審酌當時基於報恩才賄選,並考量到陳夫有重聽、心臟病等隱疾,且陳妻罹癌開刀,雙方年齡分別已74歲和73歲,因此改判陳姓夫婦2年徒刑,女兒則改判1年10個月徒刑,3人皆宣告緩刑4到5年,但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並共同支付國庫2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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