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澎湖縣議員吳文相被控於前年參選時拿8萬元買票,涉嫌賄選,上任34天被停權,最高法院痛斥吳文相嚴重破壞選舉公平性,7日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
檢方另對吳文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二審判吳男敗訴定讞,喪失議員資格。
▲澎湖縣議員吳文相宣誓就職。(圖/澎湖縣政府網站)
判決書指出,擔任澎湖縣社會慈善促進會總顧問的吳文相,因參選第一選區縣議員,2014年9月拿8萬元透過促進會理事長陳駿榮幫忙買票,講好1票1千元後,陳男再給小舅子邵志華74000元,要求代為處理買票事宜,邵男則到餐廳、遊藝場等處收買選民。
雖然吳男否認賄選,辯稱只是為求連任,拜託陳男幫忙拉票,並不知道對方會「自掏腰包、自發性的賄選」,但高雄高分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吳男犯行明確,考量犯後態度、行賄金額及人數,判處吳男有期徒刑3年2月;陳男及邵男分別各處1年10月,均褫奪公權,緩刑5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