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會議長賄選案,議長周典論判無罪,其他涉案的9名議員和金主各被判4年至7年徒刑。▲周典論。(圖/翻攝自屏東縣議會)屏東地方法院審判長潘正屏表示,合議庭法官認為,檢方所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典論有參與議員王志豐等人的台中招待行程,因此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