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南投縣原住民生活教育文化協進會理事長李建德,前年在南投平地原住民縣議員選舉時,向參選人兜售原住民鐵票,但遭參選人拒絕。最高法院認定李男包攬賄選、敗壞選風,6日依違反選罷法,判刑2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李建德曾為南投縣原住民生活教育文化協進會理事長,在當地具有相當的人脈關係,也握有相當的選舉權人資料。因前年首屆南投縣平地原住民議員有6名侯選人參選,競爭激烈。李建德於民國103年9月29日,打電話邀約石姓參選人到餐廳見面,商談選舉事務,雙方在約定好的時間見面後,李建德當場向石男表示,手上握有約50至120位選舉人「鐵票」,目前行情至少每票5000到10000元,只要石男願意提供每位選舉人5000元,或全部50萬元的代價,由他來包攬這批「鐵票」的賄選事宜,就可以把票全分配投給石男,但被石男回絕。
歷審認為,李男明知政府近年來不斷宣示查緝賄選、端正選風之決心,且賄選戕害民主法治為害最深,竟竟圖漁利,向候選人包攬賄選,敗壞選風莫此為甚,而且犯後否認犯行,難認知所悔悟,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選舉示意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