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色叔叔性侵一對姪女姊妹。(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南市一名男子小宇(化名)趁著接送放學的機會,性侵11歲大姪女甚至因此懷孕到醫院引產死嬰,全案曝光後,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小宇接觸姪女。豈料,小宇根本目無法紀又多次性侵小姪女,檢方指控他對被害人涉犯384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台南地方法院認定7次成立,判處小宇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宇自2019年開始幫忙開車接送11歲、9歲姪女姊妹,放學後將2人載回住處寫作業,豈料,他竟利用此機會性侵大姪女,導致大姪女懷孕甚至到醫院引產死嬰;醫院通報後,整件事情才曝光,除了法院緊急核發保護令外,家人也禁止他與2名女童接觸。
儘管如此,小宇卻目無法紀,趁著保護令核發前多次性侵小姪女,之後也不顧保護令,硬要在週三只上半天課時接她下課,再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後來,小姪女在警方協尋查獲時,才向員警吐露心聲,更讓人心疼的是,問起為何要隱忍叔叔惡行,她才回答,父親因姊姊被性侵痛苦不已,不願再增加父親痛苦而選擇不說。
檢方起訴控告小宇性侵姪女384次,全案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小宇否認性侵,還說自己把2姊妹當作女兒疼愛,甚至曾3度阻止她們找與網友見面,甚至自己被誣陷;合議庭法官認為,根據證人以及汽車旅館紀錄資料,認定被告有7件加重強制性交罪犯行明確,其餘罪證不足,判小宇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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