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士林區古姓男子向澳門申請3億港幣的信貸額度,賭博全輸光,對方跨海來討債。(圖/AI生成)
台北士林區古姓男子為澳門新濠博亞公司「VVIP」客戶,5年前,赴澳向賭場申請了1億港幣的信貸額度,後又將額度提高至3億港幣;未料,人把籌碼輸光後賴帳,且須支付法定利率3倍的利息,新濠博亞公司為了追債,憤而跨海提告;此案經審理,法院判古男應賠借款及利息港幣3億2046萬8985.62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古男2019年9月20日,向澳門新濠博亞公司申請港幣1億元信用貸款,還提高借款額度到港幣3億元。並在2020年5月17日把這筆錢,當作籌碼來博弈。
依據雙方港幣3億元金錢借貸契約,古男逾期尚未清償的金額,必須支付澳門特區現行法定利率3倍的利息,依現行法定利息為9.75%,因此能請求29.25%利息。
經過計算,2020年11月18日結算後14天到2021年4月9日為止,古男積欠本息港幣3億2046萬8985.62元(換算新台幣約13億1392萬多元)。為討債跨海來台灣提告,請求古男給付借款及利息。
古男則反駁,澳門特區娛樂場關於金錢收付的手續,作業流程十分嚴謹,無誤載帳務資料的可能,反控對方文件及書證有偽造、變造,並在2020年5月13日及15日清償債務。他還質疑,就算對方交付「不可轉讓籌碼」,並非現金,何來交付借貸款?認為不符合金錢借貸。
新濠博亞聲稱,古男跟澳門新濠博亞公司往來數年,是該公司最高等級的「VVIP客戶」,且向來排斥當場簽署賒帳紀錄,先前都會在未簽署賒帳紀錄前,清償借款,因此,古男才會在2020年5月17日,在未簽署賒帳紀錄時,獲同意延後簽名,並先給港幣3億元等值籌碼。
法院認為,古男為有充分辨識能力的人,對賭博行為是澳門特區法律所允許的行為,難推卸不知道,且前往借貸、賭博,就應尊重澳門特區當地法令,應受澳門特區法律規範,綜合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未採信古男說詞,經審理,判他應賠償積欠本息港幣3億2046萬8985.62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