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黑狗追車害女騎士摔車罹「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飼主判賠179萬餘元。(示意圖/非當事犬隻/資料照)
台中一名郭姓男子在家養黑狗,卻放任犬隻在住家外趴趴走,導致一名林姓女子騎車經過時,因被黑狗追逐不慎撞上停在路邊的小貨車,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右手腕脫位。這起車禍導致林女身心受創,疑似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憤而向郭男求償醫藥費、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撫慰金共199萬餘元,法院審酌案情後判決郭男應賠償179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於2022年11月29日下午,騎車行經一處民宅前,突然遭一隻黑狗追逐,她為了閃避不慎撞上停在路邊的小貨車,造成四肢、頭部受傷,右腕遠端橈尺骨關節半脫位。
事故發生後,林女因擔心犬隻突然衝出,畏懼路上所有犬隻,聽到犬隻吠叫就會心神不寧,也沒辦法跟家中飼養的小狗遊玩,無法回家探視家人,被醫師診斷罹患急性壓力反應併焦慮情緒,疑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症狀。
事後林女依法向黑狗飼主郭男求償,包括醫療費、交通支出、醫療器材及手術、休養期間工資共約5萬元,以及手腕脫位導致勞動能力減損費用164萬餘元及精神撫慰金30萬元,共計199萬4952萬元。
對此,郭男辯稱黑狗是流浪狗,他只是幫忙餵食,要說是他養的也沒關係,他願意賠償,但他只有國中肄業,靠打零工維生,月收入僅2萬元左右,只能拿出5、6萬元賠償。
法院審酌認為,郭男飼養黑狗卻未盡適當管束,導致林女受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但考量郭男經濟狀況,減免精神撫慰金至10萬元,判處郭男應賠償179萬4308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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