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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槍拉滑套瞄準同事!北投警11年後挨告慘丟工作 獲緩刑關鍵曝光了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11年前在派出所和余姓男子起爭執,拉滑套瞄準余男遭判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圖/記者鍾昀軒攝影)

▲陳姓男子11年前在派出所和余姓男子起爭執,拉滑套瞄準余男遭判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圖/記者鍾昀軒攝影)

在台北市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擔任員警的陳姓男子,2013年2月在辦公室和余姓員警疑似因違規使用警用機車而發生口角,余男嗆「看誰拔槍比較快」,陳男隨即拔槍拉滑套,並用槍瞄準余男,余男嚇得往一旁閃躲,兩人當時遭到分局處分。怎料,案件經過了11年,陳男因告發北投分局某派出所所長後,全案才遭到揭發,陳男被依恐嚇罪起訴,同時也丟了工作。士林地院審結,依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13年8月在台北市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擔任警員的陳姓男子,於同年2月擔任警用汽機車管理之職務代理人,但卻在關渡派出所辦公室內,因使用警車問題和同為警員的余姓男子發生口角,余男在爭執過程中稱「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啦」後,陳男便用右手拔出腰間的警槍,拉滑套導致彈匣內子彈1顆上膛,再以右手持槍朝其身體又斜方擺放,案經北投分局報告士林地檢署,陳男被以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余姓男子表示,自己當時有對陳男說「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但並無做出動作。(圖/記者鍾昀軒攝影)

▲余姓男子表示,自己當時有對陳男說「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但並無做出動作。(圖/記者鍾昀軒攝影)

余男表示,2013年8月2日為陳男值班,自己巡邏,回到駐地時被問到公發警用新機車是誰騎的,余男表示有和所長及小隊長報告,也有在車輛使用登記簿上登記,不過,陳男確認為余男侵佔公務機車,余男一氣之下怒嗆:「不然你辦我啊」、「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等語,余男稱,自己當時只是講氣話,雖然身上配有槍枝,但因為手上還拿著公文,因此沒有做拔槍的動作,沒想到陳男真的拔槍拉滑套對準他,余男見狀後立即上前將槍枝搶走。

陳男坦承兩人當時確實有發生爭執,過程中也有持槍、拉滑套,但並無恐嚇犯行。其辯護人則稱,當時是因余男在過程中說「看誰拔槍快」,陳男出於警戒才會拔槍並拉滑套,但並沒有開保險,只有對準余男的下半身,余男事後也並未提出告訴,可見余男並無心生畏懼,且陳男也無恐嚇故意之意。

士林地院認為,陳男身為警員,與他人發生糾紛,不思以理性、和平之手段處理,竟率然以恫嚇他人之方式為之,實有不該。基於陳男為警用機車管理職務代理人身分,為公用之目的而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其出發點尚非不合情理,且犯後與余男達成調解,可知陳男並非不知悔悟。士林地院審結,依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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