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大生在網路上認識趙姓男大生,兩人開始交往,但因課業繁重,平時聚少離多,去年底,女大生趁著家中無人在家時,邀請趙男一起回家約會,意外被鄰居發現小倆口有親密動作,就偷偷向她媽媽打小報告,女大生母親氣得向警方報案並提告。
去年底,女大生因為家中剛好沒人,便邀請男友到家中約會,小倆口一路上甜蜜的牽著手,依偎在身邊的畫面,剛好被從小看她長大的鄰居發現,等到女大生的母親回家後,便向她打小報告稱「你女兒帶男人回家,一待就是好久,不知道在裡面幹嘛。」
女大生母親得知後此事後,氣得質問女兒,女大生向母親坦承帶男友回家,期間還發生了性關係。對此,女大生母親認為,女兒是被男人哄騙才會發生性關係,氣得向警方報案並提告。
檢察官傳喚女大生到案,女大生表示,和男友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並沒有被迫或違反意願,強調不會對男友提出告訴,趙男到案後也否認犯罪,強調沒有違背女子意願,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由於全案只有告發人,不得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