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涉嫌於京華城案行賄公務員,台北地院裁定指他坦承犯行,遭羈押禁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幕僚、政治評論員吳靜怡說,朱亞虎將成為柯文哲的法律「破口」。
▲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行、收賄,被北檢聲押禁見。
朱亞虎對行賄認罪和李文宗對收賄不認罪,形成了「認罪與不認罪的矛盾」!吳靜怡指出,朱亞虎將成為柯文哲的法律「破口」,這意味著他可能會提供更多的證詞或線索,進一步指向李文宗或其他涉案人員,這將加速案件的偵辦進程,而李文宗的行為和反應將對整個案件的走向和結果起到關鍵作用。
吳靜怡表示,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的政治獻金,出現多筆匿名高額的現金捐款,請問總幹事黃珊珊,會不會是由財務長李文宗一手操盤作帳?又或者,沈慶京將錢交給了朱亞虎再由朱亞虎轉交給李文宗之後,透過政治獻金讓這些不法來源轉至黨部、競總,或是捐款至智庫、基金會?木可公關的1300萬收益和柯文哲帳戶出現的450萬,是不是跟這一串金流操作有關。
吳靜怡進一步指出,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去美國前特別強調政治獻金匿名捐款,每筆都「有血有肉有人有帳號」,所以在此呼籲民眾黨盡快調出資料公開並查證與威京集團無關,避免外界揣測。
吳靜怡還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遇到李文宗被羈押後表示,因為沒有「特殊管道」所以對案情不清楚,反觀,黃國昌沒有「特殊管道」怎麼知道柯文哲沒有犯罪?難道真的是因為柯文哲吃便當很快嗎?
李文宗無論在柯文哲市政團隊、基金會或民眾黨組織中,都擔任了重要職務,在任職期間所發生的弊案,民眾黨應該負有共同責任。吳靜怡更質疑,柯文哲和李文宗之間有沒有「共同犯罪」?柯文哲作為李文宗的上級長官,如果被認為明知道他們的非法行為或未能制止他們,柯文哲還是有法律責任,黃珊珊身為副市長、競選總幹事,會不會因為未能有效監督而產生可能的法律責任。
吳靜怡直言,李文宗直接從柯文哲前院「市政府」燒到後院「民眾黨」,民眾黨應該負起完全政治責任!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